作者:xiao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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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7年前
蔡锷治军严明,并以身作则。他在云南都督任内,曾令参谋部汇考中外律例,制颁《简明军律》四十七条,内分“叛乱”、“擅权”、“辱职”、“抗命”、“暴乱胁迫”、“侮辱”、“逃逸”、“损坏军用物品”、“掠夺”、“关于俘虏之罪”及“违令”等十一章。并制颁《军队手牒》,强调军人“宜忠国家,宜敦信义,宜重俭朴,宜守纪律,宜尚武勇”。明确规定,“自宣布之后,一律实行”。又转发了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关于严禁私自劝募军饷的命令。 在反袁护国期间,蔡锷本着开源节流的精神,始终坚持了护国第一军在四川前线抗拒北洋军的艰苦战斗。开始,由于军费困难,护国第一军推迟了自昆明向川南的进兵日期。出发时,所携带子弹,每一士兵平均仅300发,炮弹更少。至川南后,经作战两个月,消耗甚多。由于后方唐继尧未能及时接济,蔡部械弹及粮饷均极感拮据。蔡锷发函说:“所难者枪支破损,未能克日修理,衣服褴褛,未能换给;弹药未能悉加补充,而饷项已罄,乞灵无效。”1916年2月底,他不顾自己身患重病,从总司令部所在地永宁驰赴纳溪前线指挥,与士兵同甘共苦,坚持战斗。生活的艰苦,令人难以想像。他们“鏖战经月,日眠食于风雨之中,出入乎生死以外”,“平均每月睡觉不到三点钟。吃的饭是一半米一半砂硬吞”。后来蔡锷也致电梁启超“诉苦”说:“自滇出发以来,仅领滇饷两月。半年来,关于给养上后方毫无补充,以致衣不蔽体,食无宿粮,每月火食杂用,皆临时东凑西挪,拮据度日。”梁不日给蔡复电,感叹不已:“勘电卅奉,雒诵泪下。……弟之严明刻苦,真可敬也。”及至广西、广东、浙江等省宣布独立后,四川陈宦要求蔡锷拨给援军。蔡对此有苦难言,他在致戴戡等人的复电中说:“(陈)今竟求援于我,毋乃乞米于丐?” 护国军出师时有严明的军风纪,要求“一律严守军纪,保持秩序,勿失严整”;不得“乱入民家”;“购买须要公开,不得依势估压。”这样的军队。深受人民拥护,出现军民亲如一家的动人景象:护国第一军“出征以来,未滥招一兵,未滥收一钱,师行所至,所部士兵未擅取民间一草一木。”因之,在川南战斗中,所部连续“五月无饷,而将士不受馈一钱,蜀人爱戴之如骨肉也。”朱德也曾指出:“自滇以达蜀地,无不箪食而迎”。后来大总统黎元洪在为蔡锷国葬所致祭文中也以赞扬口吻说:“君故贫,靡有康食,而务敏于学,及御事至专阃,所入悉分赡隶军者。驭士卒严而有恩,皆乐为致死。”蔡锷这种艰苦奋斗、身先士卒的精神,感人至深,鼓舞了为共和而战夺取反袁胜利的广大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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