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玉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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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3年前
摘录一些滦南县卫生事业的大事,让我们一起缅怀先辈们的历程(以下文字仅为缅怀,谢绝转载,如需考证引用等行为请以相关部门档案为准) 1984年5月31日,根据卫生部[78]卫医字1689号文件精神,滦南县医院防保股、医务股、总务股、财务股均改名为科(批复编字[1984]42号)。 1984年6月13日,原滦南县倴城公社卫生院改为倴城镇医院,经县编委批准,6月17日启用“滦南县倴城镇医院”印章,为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实行自负盈亏,医院负责人桑福荣。 1984年7月28日,经滦南县卫生局研究决定同意杨岭分院关于建立杨岭乡卫生院的报告,编制5人主要负责本乡的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1984年11月29日,经滦南县政府研究同意中医院建1200平方米的病房楼一座,唐山市政府拨款10万,滦南自筹5万元(县政府批复[1984]171号)。 1984年12月10日,为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县滦南县卫生局出台卫生改革方案(试行)。 1985年1月24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编字[1985]6号),卫生局计划生育指导股与医政股合并,称医政股,总编制不动。 1985年2月8日,滦南县首次开展2年制正规医学教育,滦南卫校3月15日开学,第一年基础理论,第二年临床实习,共招收护理专业学员50名(基层医院做初级护理工作的全民、集体职工中招生)。 1985年11月16日,滦南县政府批转了县卫生局第二个卫生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并于12月17日召开三级院长会议,认真贯彻执行。 1985年,全县590个村,有541个建立了卫生所,占全县大队总数的90.2%。 1986年5月14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县医院增设儿科(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传染科(设主任、副主任1人),不增编制,在现有人员基础上开展工作。 1986年6月,滦南县卫生工作者协会成立,入会会员1144名。 1986年7月17日,经唐山市卫生局批准,滦南县举办乡村医生培训班,学制2年。 1986年,筹资11万元,对长凝分院、杨岭分院的80多间病房、门诊进行大规模修缮,建筑面积达1200多平方米;为司各庄分院建宿舍12间,为徐庄、程庄等乡卫生院进行了维修;拨款翻修县医院房屋67间。 1987年3底,滦南县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共计337人份67400毫升。 1987年9下旬,滦南县卫生局抽调30名工作人员组成征兵体检组,为1290名适龄青年进行了体格检查。 1987年10月20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县医院建立麻醉科,暂定编制3人,其中设主任或副主任1人,人员由医院内部调剂。 1987年10月底,抽调专门力量解决了全县47个无医无药村,实现村村有医有药(按逻辑推论应是建立了村卫生所)。 1988年4月12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倴城镇分院更名为倴城镇医院,为股级集体事业单位,设院长1人副院长2人(编字[1988]13号)。 1988年4月12日至5月底,卫生系统在局机关各股(室)、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卫校、6所分院等16个股级单位实行股级干部聘任和一般干部职工聘任,聘任股级干部32名,一般干部职工226名。共有9名落聘,其中股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职工6人,落聘率为3.49%。从局机关充实基层2人,易地调动7人,调整领导领子7个。 1988年9月19日,据省卫生厅冀卫财字[1988]138号文件精神,滦南县计委(计基字[1988]64号)同意县医院拆除震前病房及防疫站院内旧房,在原址建病房楼一栋,总建筑面积5650平方米,共投资170万元。该项目分两期完成,第一期完成投资50万元,唐山市卫生局拨款20万元,滦南县财政拨款30万元,项目属恢复性建设不占基建控制规模。第二期待资金落实后另行申报计划。 1988年9月22日,经滦南县政府(奔政字[1988]103号)批准,县卫生局联合县劳人局举办护士培训班,从城关乡镇待业青年中招收40名学员,学制2年,经费由县卫生局、劳动服务公司担负部分,县财政补助1.2万元,成绩合格者发结业证书,由县劳人局办理录用合同制工人手续。 1989年1月9日,经滦南县编委(编字[1989]7号)批准,卫生局设立红十字会专职工作人员1人,列事业编制,负责红十字会日常工作,所需人员由劳人局从行政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中选调。 1989年10月20日,经滦南县编委(编字[1989]43号)批准,中医院设立急诊科,设主任(股级)一人。所需人员由医院内部调剂,不增人员编制。 1990年3月6日,经滦南县委批准成立卫生党委(滦南发[1990]17号文件) 。1990年3月20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县医院建立保卫科,为股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人员由县医院内部调剂。 1990年6月,经滦南县计委批准,对司各庄分院门诊和病房进行翻修,倴城分院建立门诊室。其中司各庄分院投资23.8万元,县财政拨款20万元,自筹1.5万元(计基字[1990]42号);倴城分院新建门诊室274平米,投资4.9万元,资金由单位自筹(计基字[1990]43号)。 1991年5月19日,滦南县卫生局组织县医院、中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抽调专业人员开展“全国助残日”康复咨询服务活动。 1991年6月5日,唐山市卫生局印发《关于一级试评、试点医院评审结论的通知》滦南县扒齿港分院为一级甲等医院(唐卫医字[1991]第14号)。 1991年9月24日,滦南县召开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唐山市卫生局副局长彭忠、滦南县委副书记王国忠、副县长曹素华出席了会议。市卫生局充分肯定了我县抓村卫生工作动手早、行动快成效显著,为全市提供了经验。
摘录一些滦南县卫生事业的大事,让我们一起缅怀先辈们的历程(以下文字仅为缅怀,谢绝转载,如需考证引用等行为请以相关部门档案为准) 1984年5月31日,根据卫生部[78]卫医字1689号文件精神,滦南县医院防保股、医务股、总务股、财务股均改名为科(批复编字[1984]42号)。 1984年6月13日,原滦南县倴城公社卫生院改为倴城镇医院,经县编委批准,6月17日启用“滦南县倴城镇医院”印章,为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实行自负盈亏,医院负责人桑福荣。 1984年7月28日,经滦南县卫生局研究决定同意杨岭分院关于建立杨岭乡卫生院的报告,编制5人主要负责本乡的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1984年11月29日,经滦南县政府研究同意中医院建1200平方米的病房楼一座,唐山市政府拨款10万,滦南自筹5万元(县政府批复[1984]171号)。 1984年12月10日,为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县滦南县卫生局出台卫生改革方案(试行)。 1985年1月24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编字[1985]6号),卫生局计划生育指导股与医政股合并,称医政股,总编制不动。 1985年2月8日,滦南县首次开展2年制正规医学教育,滦南卫校3月15日开学,第一年基础理论,第二年临床实习,共招收护理专业学员50名(基层医院做初级护理工作的全民、集体职工中招生)。 1985年11月16日,滦南县政府批转了县卫生局第二个卫生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并于12月17日召开三级院长会议,认真贯彻执行。 1985年,全县590个村,有541个建立了卫生所,占全县大队总数的90.2%。 1986年5月14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县医院增设儿科(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传染科(设主任、副主任1人),不增编制,在现有人员基础上开展工作。 1986年6月,滦南县卫生工作者协会成立,入会会员1144名。 1986年7月17日,经唐山市卫生局批准,滦南县举办乡村医生培训班,学制2年。 1986年,筹资11万元,对长凝分院、杨岭分院的80多间病房、门诊进行大规模修缮,建筑面积达1200多平方米;为司各庄分院建宿舍12间,为徐庄、程庄等乡卫生院进行了维修;拨款翻修县医院房屋67间。 1987年3底,滦南县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共计337人份67400毫升。 1987年9下旬,滦南县卫生局抽调30名工作人员组成征兵体检组,为1290名适龄青年进行了体格检查。 1987年10月20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县医院建立麻醉科,暂定编制3人,其中设主任或副主任1人,人员由医院内部调剂。 1987年10月底,抽调专门力量解决了全县47个无医无药村,实现村村有医有药(按逻辑推论应是建立了村卫生所)。 1988年4月12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倴城镇分院更名为倴城镇医院,为股级集体事业单位,设院长1人副院长2人(编字[1988]13号)。 1988年4月12日至5月底,卫生系统在局机关各股(室)、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卫校、6所分院等16个股级单位实行股级干部聘任和一般干部职工聘任,聘任股级干部32名,一般干部职工226名。共有9名落聘,其中股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职工6人,落聘率为3.49%。从局机关充实基层2人,易地调动7人,调整领导领子7个。 1988年9月19日,据省卫生厅冀卫财字[1988]138号文件精神,滦南县计委(计基字[1988]64号)同意县医院拆除震前病房及防疫站院内旧房,在原址建病房楼一栋,总建筑面积5650平方米,共投资170万元。该项目分两期完成,第一期完成投资50万元,唐山市卫生局拨款20万元,滦南县财政拨款30万元,项目属恢复性建设不占基建控制规模。第二期待资金落实后另行申报计划。 1988年9月22日,经滦南县政府(奔政字[1988]103号)批准,县卫生局联合县劳人局举办护士培训班,从城关乡镇待业青年中招收40名学员,学制2年,经费由县卫生局、劳动服务公司担负部分,县财政补助1.2万元,成绩合格者发结业证书,由县劳人局办理录用合同制工人手续。 1989年1月9日,经滦南县编委(编字[1989]7号)批准,卫生局设立红十字会专职工作人员1人,列事业编制,负责红十字会日常工作,所需人员由劳人局从行政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中选调。 1989年10月20日,经滦南县编委(编字[1989]43号)批准,中医院设立急诊科,设主任(股级)一人。所需人员由医院内部调剂,不增人员编制。 1990年3月6日,经滦南县委批准成立卫生党委(滦南发[1990]17号文件) 。1990年3月20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县医院建立保卫科,为股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人员由县医院内部调剂。 1990年6月,经滦南县计委批准,对司各庄分院门诊和病房进行翻修,倴城分院建立门诊室。其中司各庄分院投资23.8万元,县财政拨款20万元,自筹1.5万元(计基字[1990]42号);倴城分院新建门诊室274平米,投资4.9万元,资金由单位自筹(计基字[1990]43号)。 1991年5月19日,滦南县卫生局组织县医院、中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抽调专业人员开展“全国助残日”康复咨询服务活动。 1991年6月5日,唐山市卫生局印发《关于一级试评、试点医院评审结论的通知》滦南县扒齿港分院为一级甲等医院(唐卫医字[1991]第14号)。 1991年9月24日,滦南县召开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唐山市卫生局副局长彭忠、滦南县委副书记王国忠、副县长曹素华出席了会议。市卫生局充分肯定了我县抓村卫生工作动手早、行动快成效显著,为全市提供了经验。
摘录一些滦南县卫生事业的大事,让我们一起缅怀先辈们的历程(以下文字仅为缅怀,谢绝转载,如需考证引用等行为请以相关部门档案为准) 1984年5月31日,根据卫生部[78]卫医字1689号文件精神,滦南县医院防保股、医务股、总务股、财务股均改名为科(批复编字[1984]42号)。 1984年6月13日,原滦南县倴城公社卫生院改为倴城镇医院,经县编委批准,6月17日启用“滦南县倴城镇医院”印章,为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实行自负盈亏,医院负责人桑福荣。 1984年7月28日,经滦南县卫生局研究决定同意杨岭分院关于建立杨岭乡卫生院的报告,编制5人主要负责本乡的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1984年11月29日,经滦南县政府研究同意中医院建1200平方米的病房楼一座,唐山市政府拨款10万,滦南自筹5万元(县政府批复[1984]171号)。 1984年12月10日,为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县滦南县卫生局出台卫生改革方案(试行)。 1985年1月24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编字[1985]6号),卫生局计划生育指导股与医政股合并,称医政股,总编制不动。 1985年2月8日,滦南县首次开展2年制正规医学教育,滦南卫校3月15日开学,第一年基础理论,第二年临床实习,共招收护理专业学员50名(基层医院做初级护理工作的全民、集体职工中招生)。 1985年11月16日,滦南县政府批转了县卫生局第二个卫生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并于12月17日召开三级院长会议,认真贯彻执行。 1985年,全县590个村,有541个建立了卫生所,占全县大队总数的90.2%。 1986年5月14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县医院增设儿科(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传染科(设主任、副主任1人),不增编制,在现有人员基础上开展工作。 1986年6月,滦南县卫生工作者协会成立,入会会员1144名。 1986年7月17日,经唐山市卫生局批准,滦南县举办乡村医生培训班,学制2年。 1986年,筹资11万元,对长凝分院、杨岭分院的80多间病房、门诊进行大规模修缮,建筑面积达1200多平方米;为司各庄分院建宿舍12间,为徐庄、程庄等乡卫生院进行了维修;拨款翻修县医院房屋67间。 1987年3底,滦南县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共计337人份67400毫升。 1987年9下旬,滦南县卫生局抽调30名工作人员组成征兵体检组,为1290名适龄青年进行了体格检查。 1987年10月20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县医院建立麻醉科,暂定编制3人,其中设主任或副主任1人,人员由医院内部调剂。 1987年10月底,抽调专门力量解决了全县47个无医无药村,实现村村有医有药(按逻辑推论应是建立了村卫生所)。 1988年4月12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倴城镇分院更名为倴城镇医院,为股级集体事业单位,设院长1人副院长2人(编字[1988]13号)。 1988年4月12日至5月底,卫生系统在局机关各股(室)、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卫校、6所分院等16个股级单位实行股级干部聘任和一般干部职工聘任,聘任股级干部32名,一般干部职工226名。共有9名落聘,其中股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职工6人,落聘率为3.49%。从局机关充实基层2人,易地调动7人,调整领导领子7个。 1988年9月19日,据省卫生厅冀卫财字[1988]138号文件精神,滦南县计委(计基字[1988]64号)同意县医院拆除震前病房及防疫站院内旧房,在原址建病房楼一栋,总建筑面积5650平方米,共投资170万元。该项目分两期完成,第一期完成投资50万元,唐山市卫生局拨款20万元,滦南县财政拨款30万元,项目属恢复性建设不占基建控制规模。第二期待资金落实后另行申报计划。 1988年9月22日,经滦南县政府(奔政字[1988]103号)批准,县卫生局联合县劳人局举办护士培训班,从城关乡镇待业青年中招收40名学员,学制2年,经费由县卫生局、劳动服务公司担负部分,县财政补助1.2万元,成绩合格者发结业证书,由县劳人局办理录用合同制工人手续。 1989年1月9日,经滦南县编委(编字[1989]7号)批准,卫生局设立红十字会专职工作人员1人,列事业编制,负责红十字会日常工作,所需人员由劳人局从行政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中选调。 1989年10月20日,经滦南县编委(编字[1989]43号)批准,中医院设立急诊科,设主任(股级)一人。所需人员由医院内部调剂,不增人员编制。 1990年3月6日,经滦南县委批准成立卫生党委(滦南发[1990]17号文件) 。1990年3月20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县医院建立保卫科,为股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人员由县医院内部调剂。 1990年6月,经滦南县计委批准,对司各庄分院门诊和病房进行翻修,倴城分院建立门诊室。其中司各庄分院投资23.8万元,县财政拨款20万元,自筹1.5万元(计基字[1990]42号);倴城分院新建门诊室274平米,投资4.9万元,资金由单位自筹(计基字[1990]43号)。 1991年5月19日,滦南县卫生局组织县医院、中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抽调专业人员开展“全国助残日”康复咨询服务活动。 1991年6月5日,唐山市卫生局印发《关于一级试评、试点医院评审结论的通知》滦南县扒齿港分院为一级甲等医院(唐卫医字[1991]第14号)。 1991年9月24日,滦南县召开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唐山市卫生局副局长彭忠、滦南县委副书记王国忠、副县长曹素华出席了会议。市卫生局充分肯定了我县抓村卫生工作动手早、行动快成效显著,为全市提供了经验。
摘录一些滦南县卫生事业的大事,让我们一起缅怀先辈们的历程(以下文字仅为缅怀,谢绝转载,如需考证引用等行为请以相关部门档案为准) 1984年5月31日,根据卫生部[78]卫医字1689号文件精神,滦南县医院防保股、医务股、总务股、财务股均改名为科(批复编字[1984]42号)。 1984年6月13日,原滦南县倴城公社卫生院改为倴城镇医院,经县编委批准,6月17日启用“滦南县倴城镇医院”印章,为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实行自负盈亏,医院负责人桑福荣。 1984年7月28日,经滦南县卫生局研究决定同意杨岭分院关于建立杨岭乡卫生院的报告,编制5人主要负责本乡的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1984年11月29日,经滦南县政府研究同意中医院建1200平方米的病房楼一座,唐山市政府拨款10万,滦南自筹5万元(县政府批复[1984]171号)。 1984年12月10日,为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县滦南县卫生局出台卫生改革方案(试行)。 1985年1月24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编字[1985]6号),卫生局计划生育指导股与医政股合并,称医政股,总编制不动。 1985年2月8日,滦南县首次开展2年制正规医学教育,滦南卫校3月15日开学,第一年基础理论,第二年临床实习,共招收护理专业学员50名(基层医院做初级护理工作的全民、集体职工中招生)。 1985年11月16日,滦南县政府批转了县卫生局第二个卫生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并于12月17日召开三级院长会议,认真贯彻执行。 1985年,全县590个村,有541个建立了卫生所,占全县大队总数的90.2%。 1986年5月14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县医院增设儿科(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传染科(设主任、副主任1人),不增编制,在现有人员基础上开展工作。 1986年6月,滦南县卫生工作者协会成立,入会会员1144名。 1986年7月17日,经唐山市卫生局批准,滦南县举办乡村医生培训班,学制2年。 1986年,筹资11万元,对长凝分院、杨岭分院的80多间病房、门诊进行大规模修缮,建筑面积达1200多平方米;为司各庄分院建宿舍12间,为徐庄、程庄等乡卫生院进行了维修;拨款翻修县医院房屋67间。 1987年3底,滦南县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共计337人份67400毫升。 1987年9下旬,滦南县卫生局抽调30名工作人员组成征兵体检组,为1290名适龄青年进行了体格检查。 1987年10月20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县医院建立麻醉科,暂定编制3人,其中设主任或副主任1人,人员由医院内部调剂。 1987年10月底,抽调专门力量解决了全县47个无医无药村,实现村村有医有药(按逻辑推论应是建立了村卫生所)。 1988年4月12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倴城镇分院更名为倴城镇医院,为股级集体事业单位,设院长1人副院长2人(编字[1988]13号)。 1988年4月12日至5月底,卫生系统在局机关各股(室)、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卫校、6所分院等16个股级单位实行股级干部聘任和一般干部职工聘任,聘任股级干部32名,一般干部职工226名。共有9名落聘,其中股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职工6人,落聘率为3.49%。从局机关充实基层2人,易地调动7人,调整领导领子7个。 1988年9月19日,据省卫生厅冀卫财字[1988]138号文件精神,滦南县计委(计基字[1988]64号)同意县医院拆除震前病房及防疫站院内旧房,在原址建病房楼一栋,总建筑面积5650平方米,共投资170万元。该项目分两期完成,第一期完成投资50万元,唐山市卫生局拨款20万元,滦南县财政拨款30万元,项目属恢复性建设不占基建控制规模。第二期待资金落实后另行申报计划。 1988年9月22日,经滦南县政府(奔政字[1988]103号)批准,县卫生局联合县劳人局举办护士培训班,从城关乡镇待业青年中招收40名学员,学制2年,经费由县卫生局、劳动服务公司担负部分,县财政补助1.2万元,成绩合格者发结业证书,由县劳人局办理录用合同制工人手续。 1989年1月9日,经滦南县编委(编字[1989]7号)批准,卫生局设立红十字会专职工作人员1人,列事业编制,负责红十字会日常工作,所需人员由劳人局从行政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中选调。 1989年10月20日,经滦南县编委(编字[1989]43号)批准,中医院设立急诊科,设主任(股级)一人。所需人员由医院内部调剂,不增人员编制。 1990年3月6日,经滦南县委批准成立卫生党委(滦南发[1990]17号文件) 。1990年3月20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县医院建立保卫科,为股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人员由县医院内部调剂。 1990年6月,经滦南县计委批准,对司各庄分院门诊和病房进行翻修,倴城分院建立门诊室。其中司各庄分院投资23.8万元,县财政拨款20万元,自筹1.5万元(计基字[1990]42号);倴城分院新建门诊室274平米,投资4.9万元,资金由单位自筹(计基字[1990]43号)。 1991年5月19日,滦南县卫生局组织县医院、中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抽调专业人员开展“全国助残日”康复咨询服务活动。 1991年6月5日,唐山市卫生局印发《关于一级试评、试点医院评审结论的通知》滦南县扒齿港分院为一级甲等医院(唐卫医字[1991]第14号)。 1991年9月24日,滦南县召开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唐山市卫生局副局长彭忠、滦南县委副书记王国忠、副县长曹素华出席了会议。市卫生局充分肯定了我县抓村卫生工作动手早、行动快成效显著,为全市提供了经验。
摘录一些滦南县卫生事业的大事,让我们一起缅怀先辈们的历程(以下文字仅为缅怀,谢绝转载,如需考证引用等行为请以相关部门档案为准) 1984年5月31日,根据卫生部[78]卫医字1689号文件精神,滦南县医院防保股、医务股、总务股、财务股均改名为科(批复编字[1984]42号)。 1984年6月13日,原滦南县倴城公社卫生院改为倴城镇医院,经县编委批准,6月17日启用“滦南县倴城镇医院”印章,为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实行自负盈亏,医院负责人桑福荣。 1984年7月28日,经滦南县卫生局研究决定同意杨岭分院关于建立杨岭乡卫生院的报告,编制5人主要负责本乡的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1984年11月29日,经滦南县政府研究同意中医院建1200平方米的病房楼一座,唐山市政府拨款10万,滦南自筹5万元(县政府批复[1984]171号)。 1984年12月10日,为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县滦南县卫生局出台卫生改革方案(试行)。 1985年1月24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编字[1985]6号),卫生局计划生育指导股与医政股合并,称医政股,总编制不动。 1985年2月8日,滦南县首次开展2年制正规医学教育,滦南卫校3月15日开学,第一年基础理论,第二年临床实习,共招收护理专业学员50名(基层医院做初级护理工作的全民、集体职工中招生)。 1985年11月16日,滦南县政府批转了县卫生局第二个卫生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并于12月17日召开三级院长会议,认真贯彻执行。 1985年,全县590个村,有541个建立了卫生所,占全县大队总数的90.2%。 1986年5月14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县医院增设儿科(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传染科(设主任、副主任1人),不增编制,在现有人员基础上开展工作。 1986年6月,滦南县卫生工作者协会成立,入会会员1144名。 1986年7月17日,经唐山市卫生局批准,滦南县举办乡村医生培训班,学制2年。 1986年,筹资11万元,对长凝分院、杨岭分院的80多间病房、门诊进行大规模修缮,建筑面积达1200多平方米;为司各庄分院建宿舍12间,为徐庄、程庄等乡卫生院进行了维修;拨款翻修县医院房屋67间。 1987年3底,滦南县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共计337人份67400毫升。 1987年9下旬,滦南县卫生局抽调30名工作人员组成征兵体检组,为1290名适龄青年进行了体格检查。 1987年10月20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县医院建立麻醉科,暂定编制3人,其中设主任或副主任1人,人员由医院内部调剂。 1987年10月底,抽调专门力量解决了全县47个无医无药村,实现村村有医有药(按逻辑推论应是建立了村卫生所)。 1988年4月12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倴城镇分院更名为倴城镇医院,为股级集体事业单位,设院长1人副院长2人(编字[1988]13号)。 1988年4月12日至5月底,卫生系统在局机关各股(室)、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卫校、6所分院等16个股级单位实行股级干部聘任和一般干部职工聘任,聘任股级干部32名,一般干部职工226名。共有9名落聘,其中股级干部3人,一般干部职工6人,落聘率为3.49%。从局机关充实基层2人,易地调动7人,调整领导领子7个。 1988年9月19日,据省卫生厅冀卫财字[1988]138号文件精神,滦南县计委(计基字[1988]64号)同意县医院拆除震前病房及防疫站院内旧房,在原址建病房楼一栋,总建筑面积5650平方米,共投资170万元。该项目分两期完成,第一期完成投资50万元,唐山市卫生局拨款20万元,滦南县财政拨款30万元,项目属恢复性建设不占基建控制规模。第二期待资金落实后另行申报计划。 1988年9月22日,经滦南县政府(奔政字[1988]103号)批准,县卫生局联合县劳人局举办护士培训班,从城关乡镇待业青年中招收40名学员,学制2年,经费由县卫生局、劳动服务公司担负部分,县财政补助1.2万元,成绩合格者发结业证书,由县劳人局办理录用合同制工人手续。 1989年1月9日,经滦南县编委(编字[1989]7号)批准,卫生局设立红十字会专职工作人员1人,列事业编制,负责红十字会日常工作,所需人员由劳人局从行政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中选调。 1989年10月20日,经滦南县编委(编字[1989]43号)批准,中医院设立急诊科,设主任(股级)一人。所需人员由医院内部调剂,不增人员编制。 1990年3月6日,经滦南县委批准成立卫生党委(滦南发[1990]17号文件) 。1990年3月20日,经滦南县编委批准,县医院建立保卫科,为股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人员由县医院内部调剂。 1990年6月,经滦南县计委批准,对司各庄分院门诊和病房进行翻修,倴城分院建立门诊室。其中司各庄分院投资23.8万元,县财政拨款20万元,自筹1.5万元(计基字[1990]42号);倴城分院新建门诊室274平米,投资4.9万元,资金由单位自筹(计基字[1990]43号)。 1991年5月19日,滦南县卫生局组织县医院、中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站抽调专业人员开展“全国助残日”康复咨询服务活动。 1991年6月5日,唐山市卫生局印发《关于一级试评、试点医院评审结论的通知》滦南县扒齿港分院为一级甲等医院(唐卫医字[1991]第14号)。 1991年9月24日,滦南县召开农村卫生工作现场会,唐山市卫生局副局长彭忠、滦南县委副书记王国忠、副县长曹素华出席了会议。市卫生局充分肯定了我县抓村卫生工作动手早、行动快成效显著,为全市提供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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