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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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7年前
虽然陆小曼和王赓离婚了,但她和徐志摩的婚事还是好事多磨,她的再婚遭受到两方面的强大压力。一是陆小曼母亲的反对。陆母一直不同意女儿和徐志摩来往,与王赓签离婚协议也是陆小曼的父亲背着她办的。事后吴曼华十分生气。老夫妻因此大吵了一场,经亲友劝解后才平息。 徐志摩在陆小曼和王赓离婚后,经常去陆家走动,陆母还是有意排挤他,而徐志摩对陆母却始终十分恭敬。由于陆小曼有病,陆母也不能坚决不准徐志摩来探望自己的女儿,很明显,女儿的病情好坏和徐志摩的来访有很大的关系,也可以说,女儿是心病,而徐志摩是惟一的良方。吴曼华终究是疼女儿的,她也心软了。当徐志摩委托胡适向她提出与其女结婚的请求时,她向胡适提出两个要求: 一、要请梁启超证婚,因为梁启超在全国负有名望,又是徐志摩的老师; 二、要在北京北海公园图书馆的礼堂里举行婚礼。 当时要办成这两件事都有相当的难度,但胡适最终都办妥了。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的一个富绅,他认为儿子离婚已是大逆不道,再娶一个有夫之妇更是有辱门风。再则他不喜欢陆小曼,认为这样的女子肯定品行轻薄,不会给徐志摩带来安定的生活。从后来的情况看,胡适的这一次说服工作成效并不明显。过后不久,徐志摩只得亲自南下,跟父亲商量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大事。从徐志摩致陆小曼的信中可以看出,他的说服工作异常艰难。 徐申如(徐志摩的父亲)说,徐志摩要再婚,必须征得张幼仪的同意。原来,徐申如一直认为儿子和张幼仪在德国的离婚没有征得双方父母的同意,是不作数的,他是不承认的,他一定要亲自听到张幼仪的意见才行。于是,儿子要再婚,首先得听听张幼仪的意见。她要真同意与儿子离婚了,那么,就算过了“儿媳”这一关。1926年初,张幼仪取道西伯利亚回国。由于战争的原因,直到当年夏天才回到上海。到的第二天,张幼仪就到张园徐家拜望原来的公公徐申如。她看到徐志摩坐在一个沙发上,对着她微微点头。张幼仪还注意到徐志摩的手上戴着一个十分显眼的翡翠戒指。向徐申如行礼后,张幼仪被示意落座。" 徐申如随即和缓地问她:“幼仪,你和志摩离婚是真的吗?” 张幼仪是个聪明人,早已从哥哥张歆海处知道了志摩的恋爱进程。她不愿意拖志摩的后腿,看到志摩在旁边焦急地望着她,等她的表态。张幼仪说:“是真的。”徐申如显然有些失望,他继续问:“那你反对他和陆小曼结婚吗?”张幼仪迟疑了一会儿,她在思考,徐志摩和陆小曼是否真的合适。转而一想,唉,只要他们觉得合适,关我什么事啊,就说:“我不反对。” 徐申如对这个“儿媳妇”第一次感到失望,他不觉轻轻叹了口气。 这时,徐志摩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站起来向着他的前妻说:“谢谢你。”说完跑到窗口,伸出手臂,好像要拥抱整个世界似的。没想到他手上的戒指一下从开着的窗口飞了出去,志摩的表情霎时变得惊恐万分,因为那是陆小曼送给他的订婚戒指。徐志摩马上下楼去找,张幼仪从窗口看下去,只见志摩找来找去,就是找不到戒指。张幼仪觉得在这个时候把戒指给丢了,似乎预示着志摩和小曼之间将来会发生些什么。 过了第一关,徐申如还是不肯痛快地答应。7月,徐志摩在硖石的西山上和父亲作了恳切的交谈,并不顺利。后来,经胡适、刘海粟等人出面周旋,徐申如最后勉强答应,但他也有三个条件: 一、结婚费用自理,家庭概不负担; 二、婚礼必须由胡适作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否则不予承认; 三、结婚后必须南归,安分守己过日子。 这三条徐志摩都予以答应。 梁启超的证婚词明着是对徐志摩,但他更看不惯的其实是陆小曼。在他第二天给儿子梁思成和媳妇林徽因的信中更可以看出来:徐志摩这个人其实很聪明,我爱他,不过这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老朋友们对于他这番举动无不深恶痛绝,我想他若从此见摈于社会,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杀,我又看着他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棍,盼望他能有觉悟(但恐很难),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但恐不过是我极痴的婆心便了。信中所谓的“那个人”,当然是指他看不惯的陆小曼。 1926年10月(农历九月九日),新婚后的陆小曼依公公之命随徐志摩离开北京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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